blog.anglee.org
Angle E: 社運
http://blog.anglee.org/2014/03/blog-post_20.html
Thursday, March 20, 2014. 我以為社會運動就是社會上有一群人透過集結想要發出聲音,展現力量,而目的是要做些會影響全部的人的事。發聲的方式可以很多元。選舉投票當然不是唯一的發聲方式。可以在臉書洗版,可以連署,可以集會遊行,可以登報投書,可以寫信給議員立委,可以組工會罷工,可以組黨參選。這些我都同意。我不同意和譴責的是暴力和衝進立法院。這是我所謂體制外的手段。 歸根究底,我相信發聲的方式有哪些,遊戲規則「應該」要訂清楚也「可以」訂得清楚。否則,ㄧ個人一群人可以選擇性的遵守規則,那就會跟沒有遊戲規則一樣。而你同不同意。你認為:. 一、「規則『應該』要訂清楚」是錯的,因為華人沒「守規矩」這傳統。 二、「規則『應該』要訂清楚」是錯的,你認為大家不會吃飽沒事不遵守規則,因為不遵守規則的人也在付出成本。 三、「規則『可以』訂得清楚」是錯的,因為訂規則的是政府,然後大家選舉都亂亂選,政府根本就是白癡。 針對第二點,我承認成本的機制存在,但認為它不應該被仰賴,一個人願不願意付出成本的因素太多了,如果我已經窮到沒什麼好失去,革命對...針對第四點,政府被既得利益者把持,所...
blog.anglee.org
Angle E: 王家 partII
http://blog.anglee.org/2012/03/partii.html
Thursday, March 29, 2012. Excerptd from my replies in a series of mail exchange with a friend. 我同意你所說的在都更不是只是拆舊房子蓋新房子,台灣的都更概念更值得討論。而且我也同意在王家這個個案上,在很多地方都有瑕疵。但我想強調的是這是個案,如果這個個案中凸顯出來行政或法律上的問題,那應該從根本下手去解決,而不是只解決這個個案。很多人所說的,這家人都是好老百姓,他們不愛錢,他們家已經住了好幾代,如何如何。在我看來,說這些都只會分散討論的焦點,他們平常待人處事如何,他們的身份地位,都不應該影響我們判斷這件事的是非。 以我ㄧ個外行人的看法,我認為政府應該依法行政,以及人民守法應該要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常態,基本的價值。人民不能選擇性的守法,政府不應該選擇性的執法。不能說這個人是個好人,所以我就不拆他家的房子。ㄧ個人不能說我覺得擋救護車沒什麼大不了,救護車裡很可能都是亂打119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的人...我想歸根究底,我們對這樣的社會成本「必須」或「不必須ӎ...
blog.anglee.org
Angle E: March 2014
http://blog.anglee.org/2014_03_01_archive.html
Sunday, March 23, 2014. 不管你對「正當」的定義是什麼,「合不合法」和「正不正當」(或「社會認不認同」)本來就是兩碼子事,一來因為法律有解釋由人的成分,二來法律會隨時間而改變。更重要的,法律充其量,不就是挑出某幾件事,在某個時候,大家來做個相對明確的約定,你我約好了就算,管他正不正當,正不正確?所以說,法律根本就可能「過時」或根本就「不貼近多數人的意見」,這都是很自然而沒有爭議的的。那為什麼還是要「法治」?很功利的來說,就是有遊戲規則還是比沒有遊戲規則好,而且法律形成的過程,跟其他的機制比較起來相對公...因為如果循體制外的管道,做不合法的事,就是不管現有的約定,那就是「片面違約」,一旦有人片面違約,該約定就不存在。有人可以不守遊戲規則,就等於沒有遊戲規則。不能說你放火就可以,我點燈就不行啊。 沒人說不能違約. 再舉個例,如果有一群人經過仔細思考,覺得「為什麼約定上說,救護車都可以闖紅燈,我就不行,而且為什麼救護車都只載受傷的人,這真是太不公平了!」A...結果他們不繳,就是想把事情鬧大,然後警察杯杯說,嗯,因為你們闖紅...Saturday, March 22, 2014.
blog.anglee.org
Angle E: 日日是好日
http://blog.anglee.org/2012/03/blog-post.html
Sunday, March 4, 2012. 最近接連看完了齊邦媛的巨流河和龍應台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曾讀過一個說法是中國人因為在八年抗戰前已有軍閥割據、抗戰後又立刻是內戰,因此不像西方有許多戰爭文學如西線無戰事傳世。這兩本書應該多少有助於後代更容易去接觸那一段歷史,讀後也終於對那樣一段歷史有更深刻而具體的認識。以前聽外婆說她逃難的故事,放在大時代的巨流河中,那樣的故事竟也顯得再平凡不過了。死亡、痛苦是那樣稀鬆平常。若要問看完後學到什麼了。想想,除了對戰爭和人性的原有印象更深刻了點外,好像也沒有很大的思想衝擊或想對生活做出重大的改變,我想人性和能承受的痛苦和主觀的觀感是很相對的,在戰時,可能全家死光可以讓人在可憐排行榜排到前幾名,在太平盛世可能失個戀就能讓人覺得悲慘痛苦的要死,而且要說當事人對人性和世界的認知差在哪,看見了什麼人...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Awesome Inc. template. Powered by Blogger.
blog.anglee.org
Angle E: 王家
http://blog.anglee.org/2012/12/blog-post_24.html
Wednesday, March 28, 2012. 先不管個案中利益糾葛,不管誰平常做多少好事,誰是不是好人。客觀來說,這件事應屬的常態是:政府判斷應該不該都更,政府決定都更後依法行政。 1 政府依法可不可以拆人房屋?可以。 2 法律應不應該賦予政府可以拆人合法房屋的權力?應該。 3 買房子的人應不應該假設有一天政府可能會來拆我家?應該。但也可以期待我依法會獲得合理的補償或安置。 4 政府依法拆人房屋結果造成建商得利,個人損失,可不可以?可以(政府應該為了城市長遠發展或其他考量做判斷,建商得不得利,個人損不損失,只應該是政府該考量眾多因素之二). 5 政府有沒有可能作出不好的或錯誤的判斷?有可能。但政府是民主機制產生的。政府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你我選出來的。政府如果無能、貪腐,這是民主應付出的代價。 6 要民主嗎?要,在還沒有更好的選擇出現前。 7 政府應不應依法行政?應該。 8 依法所依的法律會不會有不合理?會。 10 該不該到現場阻礙執法?不應該。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blog.anglee.org
Angle E: Rainman
http://blog.anglee.org/2012/04/rainman.html
Monday, April 2, 2012. 昨天聽Car Talk, 解答上禮拜的 puzzler,puzzler 的問題是:有一個人(Rainman)當你問他幾月幾號,他為什麼可以很快地回答你那一天是星期幾? 我記得小時候上電腦課的時候有遇到一個小朋友也可以做到這件事但是當時問她怎麼弄的,她不肯跟我說。大學的時候看吳兆南說相聲時也看他表演過,覺得一定是有什麼公式,只是從來沒真的花心思去仔細想出來,也沒有去 google 過。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Awesome Inc. template. Powered by Blogger.
blog.anglee.org
Angle E: April 2012
http://blog.anglee.org/2012_04_01_archive.html
Monday, April 2, 2012. 昨天聽Car Talk, 解答上禮拜的 puzzler,puzzler 的問題是:有一個人(Rainman)當你問他幾月幾號,他為什麼可以很快地回答你那一天是星期幾? 我記得小時候上電腦課的時候有遇到一個小朋友也可以做到這件事但是當時問她怎麼弄的,她不肯跟我說。大學的時候看吳兆南說相聲時也看他表演過,覺得一定是有什麼公式,只是從來沒真的花心思去仔細想出來,也沒有去 google 過。 Subscribe to: Posts (Atom). Awesome Inc. template. Powered by Blogger.
blog.anglee.org
Angle E: March 2012
http://blog.anglee.org/2012_03_01_archive.html
Thursday, March 29, 2012. Excerptd from my replies in a series of mail exchange with a friend. 我同意你所說的在都更不是只是拆舊房子蓋新房子,台灣的都更概念更值得討論。而且我也同意在王家這個個案上,在很多地方都有瑕疵。但我想強調的是這是個案,如果這個個案中凸顯出來行政或法律上的問題,那應該從根本下手去解決,而不是只解決這個個案。很多人所說的,這家人都是好老百姓,他們不愛錢,他們家已經住了好幾代,如何如何。在我看來,說這些都只會分散討論的焦點,他們平常待人處事如何,他們的身份地位,都不應該影響我們判斷這件事的是非。 以我ㄧ個外行人的看法,我認為政府應該依法行政,以及人民守法應該要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常態,基本的價值。人民不能選擇性的守法,政府不應該選擇性的執法。不能說這個人是個好人,所以我就不拆他家的房子。ㄧ個人不能說我覺得擋救護車沒什麼大不了,救護車裡很可能都是亂打119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的人...我想歸根究底,我們對這樣的社會成本「必須」或「不必須ӎ...Wednesday, March 28, 2012.
blog.anglee.org
Angle E: 兩條路
http://blog.anglee.org/2014/03/blog-post_23.html
Saturday, March 22, 2014. 我好像懂了,你以為我要找你討論的是「衝進立法院正不正當」這件事,或依照你給的正當性等式(正當性= 社會認同),「衝進立法院能不能得到社會認同」,因此你舉出「社會認同」有很多種,告訴了大家按這的定義正當,按那個分類算是不正當。 但我以為我們討論的是,就「衝進立法院」這件事,「我不認同. 65292;我告訴了你我不認同的理由,而「你認同. 65292;我想知道你為什麼認同。我不管「社會」認不認同,或你找得到多少人認同你,或我找得到多少人跟我一起取暖。 是很深很廣的一個領域,我也有興趣要多知道一些,恭喜你能以這麼有趣的問題做為研究主軸,. 我認為我先前作的總結還是成立的,眼前兩條路,「合法」和「不合法」(我們對於「衝進立法院」屬於「不合法」這條路沒有爭議),我說. 怎麼不乾脆推到更前面一點,直接拋頭顱灑熱血呢?所以我才說,我們的差異在於,你認為現在的狀況「不能」被導入良性循環,非得採用體制外的手段不可,而我認為可以。我們可不可以就事論...但最後,你終於承認,你並不是被逼無奈,你並不是覺得只有一條路可以走ᦁ...中,我盡可能的一一回應...